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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避諱‘朱’音,老百姓吃豬肉怎么辦?朱元璋只改了一個字
時間:2023-08-26 15:00:3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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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有一種特殊制度,就是要規(guī)避皇帝名諱。比如秦始皇叫嬴政,所以在秦朝正月也被寫為端月;比如唐朝有唐太宗李世民,所以唐朝將民部改成了戶部;宋仁宗名趙禎,因此在宋朝蒸饅頭也叫炊饅頭......類似的例子很多,要點(diǎn)就是要避開當(dāng)朝皇帝的名和姓,哪怕是同音字也不行。

侵犯皇家名諱是古之大罪,輕則遭譴,重則罹禍,更甚者可能還會滅家滅族。這種‘無妄之災(zāi)’,別說是普通人了,哪怕是權(quán)傾朝野的王公大臣也不敢輕易嘗試。

看到這里,可能不少人會有疑問,既然避皇家名諱那么重要,那么那些犯沖的動物也要改名嗎?比如朱元璋姓朱,那么在明朝是不是就不準(zhǔn)殺豬吃豬肉了呢?

顯然不會,如果那樣的話,怕是明朝的每個皇帝都吃不到豬肉了。

那么朱元璋是怎么解決的呢?方法其實(shí)很簡單,依舊是萬變不離其宗的‘改’字訣。

為了讓天下人繼續(xù)放心的殺豬吃豬肉,朱元璋特意頒布法令,將豬更名為“豕”或“彘”。豕與史同音;至于彘嘛,沒錯,就是呂雉發(fā)明的人彘酷刑里的彘,人彘的原意也就是指把人變成豬。

其實(shí),朱元璋雖然對貪官嚴(yán)酷,但對普通官民還是相對寬松的,比如他在制定法律的時候,將侵犯名諱的刑罰大多制定為杖責(zé)。如果不是刻意冒犯,最多也就是打80大板了事,而那些諸如聲音相似和初犯的,還不會受到懲罰。這比起以往動不動就流放或斬首的,要輕到不知道哪里去了。

當(dāng)然,古代關(guān)于避諱名諱也不是一直都是責(zé)罰和打殺,也有不少鬧過笑話的。相傳宋朝時期有個叫賈良臣的人,也要求他的子嗣避其名諱。有一次他兒子讀到《孟子》里“今之所謂良臣,古之所謂民賊也”,就大聲改為:“今之所謂爹爹,古之所謂民賊也?!卑牙项^子氣得吹胡子瞪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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